近日,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发布汞真空泵等8种类添汞产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21号),进一步加强对汞的管理。其中包括禁止在牙科治疗中使用散装汞;禁止将牙科汞合金用于乳牙、15岁以下患者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牙科治疗,除非牙科医生根据患者的需要认为必要。
公告要求各级生态环境、发展改革、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海关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疾病预防控制以及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,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加强对《修正案》所列添汞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、牙科汞合金使用的监督管理。一旦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,依法严肃查处。据生态环境部官网